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四宗房产 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7日下午3点整,在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四宗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用途 |
目前 状态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挂牌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免租期 |
递增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1 |
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1-1102、1108室 |
201.45 |
办公 |
出租 |
3 |
12.087 |
3 |
无 |
无 |
3 |
有权证 |
2 |
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3室 |
47.23 |
办公 |
出租 |
3 |
2.8338 |
1 |
无 |
无 |
1 |
有权证 |
3 |
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5-1106室 |
89.98 |
办公 |
出租 |
3 |
5.3988 |
1.5 |
无 |
无 |
1.5 |
有权证 |
4 |
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1112-1113室 |
167.35 |
办公 |
出租 |
3 |
10.041 |
2.5 |
无 |
无 |
2.5 |
有权证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5、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往后年度租金须在每期年度租期开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下年度租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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