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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13幢1层展示厅、13幢4层仓库、食堂一楼东首仓库、食堂一楼西首仓库(1+1+1)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拍卖时间:2023.12.12拍卖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13幢1层展示厅、13幢4层仓库、食堂一楼东首仓库、食堂一楼西首仓库(1+1+1)年租赁权出租进行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公开转让。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用途

目前

状态

权证信息

租金挂牌价(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装修宽限期

优先承租权人

1

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13幢1层展示厅(1+1+1)年租赁权

175.23

展示厅

出租

鹿城区字第631134温国用(2016)第1-01696号

27.4411

5

2

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13幢4层仓库(1+1+1)租赁权

565

仓储

出租

鹿城区字第631134温国用(2016)第1-01696号

16.95

3

3

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食堂一楼东首仓库(1+1+1)租赁权

90

一楼

仓储

出租

鹿城区字第631134温国用(2016)第1-01696号

10.692

2

4

温州市鹿城仓储基地食堂一楼西首仓库(1+1+1)年租赁权

152

一楼

仓储

出租

鹿城区字第631134温国用(2016)第1-01696号

18.0576

3

注:

1、首年租金(详见标的清单),租期内租金无递增,无装修宽限期租金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按照规划用途,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危害的物品及服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人租赁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①意向方承租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价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价方报价的,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个周期。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买方报价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延长1个周期(10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6日至202411217时止,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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