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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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房产拍卖公告

拍卖时间:2017.11.07拍卖地点: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

受委托,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10时至11月9号10时(延时的除外),在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温州市广化路金滨嘉园1幢1102室安置房、居住,建筑面积60.9㎡。成交后即可交付使用,不动产权证未领。 起始价:121.8万元,保证金:12万元,加价幅度:2000 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参加竞拍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三、看样地址、时间:

看样地址标的坐在地,看样时间另行组织。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的过户费用负担:房地产权属初始登记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委托人承担;转移至买受人名下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价款结算、标的物交割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转让合同》;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金鹰支行;账号:737000120105035390)付清80%的拍卖成交款(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成交款)及成交价 1 %的拍卖佣金,由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在具备不动产权证申领时,由委托人负责不动产权证初始登记,并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办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20%成交款介入拍卖人账户,并由买卖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询:0577-88355555  13858858269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